第十八章: 最偉大與完美的 “語法”
前章已經闡明, 所有 “文法” 都包含两部分, “字法” 與 “句法” 。基本上, “句子” 是一個 “線性場”, 由一群 “字” 滾進場, 所 “排列” 造成。在這一群字中, 誰是領隊, 誰是主角, 誰跑龍套? 在 “英式” 語言中, 它是非常明確的。 每個進場的字, 都帶有 “旗號 (生份證)” 的。 它們必須 “對號” 入座。
反之, 漢字 只有字形, 字音與字義。没有 “旗號” 。旗號 的定義是, 它不改變 “字義” 。只改變字的 “性、格” 。 如, concept (conceptual, conceptive, 等) 。英式文字, 至少有三種 旗號。
a. 尾巴 (suffixes): 它不改變字義。只改變字的 “類別 (part of speeches)” 或 “時態 (tense, -ed, -ing, etc.)” 或 “數量 (numbers, -s, -es) 。
b. 面具 (mask, 變臉): 它没有尾巴, 但面貌不同。 如 (I, me, my, mine), (buy, bought), (will, would) 等。它們是一個字, 有不同的 “字格” 。 與 “同義字 (synonym)” 是不同的。中文的 我、吾、余, 是同義字。
c. 帽子: 有些字 (尤其是名詞), 已經無法再加尾巴。又無法變臉。只能戴個帽子進場。主要的帽子是 “定詞 (article [the, a])”, “指示詞 (Determinants [this, there])” 與 “助動詞 (modal auxiliary verb)” 。這些帽子, 只做另外一字的 “旗號”, 而不改變其 “字義” 。 一般本說, 字首 (Prefixes) 都會改變字義。所以, 它不是旗號。
讀者若想對 “旗號” 做更進一步的瞭解, 請查閱下列網頁。
Agglutinative language (tails and masks are the same thing,
http://en.wikipedia.org/wiki/Agglutinative_language).
Fusional language (
http://en.wikipedia.org/wiki/Fusional_language), such as, Sanskrit, (and the modern Indo-Aryan languages), Greek (classical and modern)
Declension (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clension) is the inflection of nouns, pronouns, adjectives, and articles to indicate number (at least singular and plural), case (nominative or subjective, genitive or possessive, etc.), and gender.
Genitive case (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nitive_case) marks a noun as modifying another noun, such as, Janet’s jacket, doom's day.
這三種旗號, 涵蓋了全部的英文字彙。 每個英文字滾進場 (句子), 排排坐, 吃果果,不會有任何的混淆。有了這旗號系統, 英文的 “句法” 就很簡單了。只有一個法則。
主語 (subject) + 述語 (predicate) 。
述語, 代表或表達一個 “事實 (fact)” 。 “事實” 是一個 “動作 (action)” 或一個 “態 (state)” 。所以, 述語必須要有一個 “動作動詞 (action verb)” 或一個 “狀態動詞 (linking verb)” 。 主語必須是名詞 或具有名詞功能者 (如, 分詞, 名詞子句, 等) 。當然, 可以有許多形容詞 (adjective) 來美化主語。 許多副詞 (adverb) 來形容述語。從這唯一的 “句法”, 又可變化出許多句型。
i. 問句: 掉轉 主、述語的次序, 並加問號 (?)。
ii. 被動語態 (passive voice): 把 動作動詞改成 狀態動詞 (be +分詞) 。受詞與主語對調。把 “動作”改成 “狀態”。搖搖動詞的 “尾巴”, 就成了。
iii. 假設語氣 (Subjunctive mood): 在 if “假設” 字句後, 以 would (or should) 後, 加 “完成式” 。 表示, 並未完成。如, If I were you, I would have eaten it. 實際上, 我並没有吃它。把述詞加頂帽子 (modal verb, would), 文義就反過來了。
這些句型的變化, 基本上, 由 “旗號” 來達成。 由這些基本句型, 可再組合成更多的複雜句型。英文文法的全部, 也就是這麼簡單的两點。
A. 句法: 主、述語。
B. 旗號系統。
由此两點, 可以規範所有的英文句子。 全部的英文文法, 只在規範 “如何成句?” 那麼, 中文如何 “成句”?
漢字, 只有 形、音、義, 不帶 “旗號” 。不過, 中文 “句” 是有旗號的。句子有 “起詞”, “轉詞” 與 “尾詞” 。如,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強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驕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若把 標點符號從 莎士比亞的文章中拿掉, 能幫它斷句的人, 没有幾個。漢語文, 大概是唯一的文字, 是不需要標點符號的。因為, 它的旗號, 不在 “字” 内, 而在 “句” 中。把上文的旗號標出, 文義就一目了然了。
兵(者) 詭道(也) (故)能(而)示之不能 用(而)示之不用 近(而)示之遠 遠(而)示之近 利(而)誘之 亂(而)取(之) 強(而)避(之) 怒(而)挠(之) 卑(而)驕(之) 攻(其)不備 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勝 不可先傳(也)
上文又用了 “對仗”, 使斷句更明確了。但是, 在漢語文之内, 來談 漢語文法, 似乎是對牛彈琴。 只好, 從英文的角度, 來推導出, 漢語文法了。
英文, 是個很完善的 “時空” 語言。把宇宙看成一個 “時空場”, 則英文可以對整個宇宙, 做明確的描述。漢字没有 “旗號” 。那麼, 是否 “漢語句” 的旗號, 與英文的旗號系統, 具有同等的 “法力”? 這就是我要討論的重點。如何來證明, 這两大不同的系統, 有著相同的法力?
首先, 我必須介紹一個詞彙, 抽象 (abstract) 。每位讀者, 都認識它。並且認為, 對它有撤底的瞭解。不需再做說明了。那麼, 抱歉了。我還是得在這裡, 不厭其煩的, 做詳細的說明。
抽象, 有两部分。一, 它是一個 “態” 。二, 要從 “實體” 轉換到 “抽象態”, 需要經過某種 “運作 (operation)”, 叫做 “抽象運作” 。只有完全了解了抽象運作的過程, 才可能了解 “抽象態” 的内涵。就以數學為例子吧。
1 + 2 = 3,
3 + 4 = 7,
5 + 6 = 11, …。這是 算術 (arithmetic) 。
A. 每個 方程式內, 都是 “真實” 的數。
B. 有 “無窮” 多個, 這種方程式。
然而, 那 “無窮” 個方程式, 可用一個代替之。 a + b = c 。這是 代術 (algebra) 。就是以抽象符號 來代替 (代表), 那些 “真實” 的數。 a 是什麼數? 什麼都不是。卻又什麼都可以。
a + b = c,
a – b = d,
a x c = f,
a / f = g 。
除了這四種運算 (加, 減, 乘, 除), 還有許多(無窮多) 的函數。 我們可以把 “運算” 也抽象化。 a # b = c 。 # 是什麼? 什麼都可以 (加, 減, 乘, 除, …)。 這就是 “抽象代數 (abstract algebra,
http://en.wikipedia.org/wiki/Abstract_algebra ) 。
抽象化, 其實就是 “虛化” 。 把 實數虛化, 就是 代數。 把 運算虛化, 為 抽象代數。
概念語言, 就是把 真實的時空 “事、物”, 提升到 概念的層面。 漢語文, 至少做了两次的提升。
一. “字”, 砍掉了所有的 “時空” 旗號。 没有 “詞類 (part of speeches)” 了。
二. “句”, 砍掉了所有的 “主、述” 語架構。
如何來 “砍”, 這就是 抽象運作了。介紹之前, 先說明幾點吧。首先, 硬要把 代數降回 算術的層級, 也死不了人的。但就不可能有電腦了。拿了紙和筆, 拚命的算吧。
五千年來, 中文没有詞類 (動詞, 名詞, …), 出了多少的大文豪。 在教 抽象代數 的課堂裡, 整天拿了 算術 來磨蹭。不是誤人子弟, 是什麼? 把最偉大的語文, 當 狗屎 來教。情何以堪!
各種語言的 “句子”, 至少包含 四種架構。
a. 文法 (grammar) 架構。
b. 語意 (semantics) 架構。
c. 邏輯 (logic) 架構。
d. 自然 (natural) 架構。
就以 字序而言, 中文自然有 “自然” 、 “邏輯” 與 “語意” 上的 字序。 但没有英文 文法式的字序。許多學者, 對這幾種架構的差異, 完全没有概念。全部混為一談。
英文是 “時空”語言系統。每個時空的 “點”, 都必須以旗號標明。中文經過两次的抽象提升步驟, 已把 “時空” 宇宙, 轉換成 “概念 (抽象)” 宇宙。從這個角度來說, 英文是非常初級的語文系統。漢語文, 是人類語言系統中, “唯一” 完美的系統。
魯迅 等人的侮蔑 漢字。理由是, 字與字之間, 没有任何邏輯的關聯。 這個看法, 到 2005 年, 仍然表現在 Dr. Moser 的文章裡。但自從 “Chinese Etymology” 出版後, 西方語言學界, 已不敢再亂講話了。
並且, 即使每個漢字, 都是 茅坑裡磋出來的臭石頭。 漢語文的 “語法(文法)”, 仍是 唯一完美的系統。多說無益, 看證據吧。
我們已經談過, 語言學的幾大定律。
a. 字法 (syntax) 決定 文法 (grammar) 。不同的 字法, 必定有不同的 文法。
英文字 是有尾巴的 (inflectional) 。 由此 “生出” 詞類 (part of speeches, 名詞、動詞 …等) 。有 詞類, 才可能有 主/述語結構 及其它 (tenses, voice, mood, … )
漢字, 是没有尾巴的 (non-inflectional) 。是不可能有 “文法” 上的詞類。當然, 也就不可能有 “文法” 上的 主/述語結構 及其它。但, 我們可不可以, 硬把它戴上這些帽子? 做為高層次的語言, 硬生生的被貶低, 死是死不了的。只是, 情何以堪。在 “語意 (semantics)” 與 “邏輯 (logic)” 上, 要强行 搞個 “英式” 架構出來, 還是 辦得到的。貶低容易, 高攀就難了。
有人問: 松樹 與 樹葉, “樹” 究竟有没有 “詞性”? 没有 英文式的 詞類(part of speeches), 如何來分辨两者? 古人, 以虛實來分。松樹的 “樹” 是實字。 樹葉的 “樹” 是虛字。正好用 紅樓夢 的說法。見第三十七回, 寶釵 擬了十二 “菊花題” 。菊為實字, 其它都是虛字。 “實、虛” 為概念語言, 最重要的文法。
b. 代數定律: 就是將 “實” 變 “虛” 。我 已經談了它的原則。
英文的文法是非常嚴格的。没有 主詞, 不成句。没有述語, 更不成句。在 “詩” 中, 這些規矩, 可以略有鬆動。但也不能離譜。我一生, 少有詩興。 2002 年, 來了一次。當時, 甚少中國朋友。又正参與 電腦語言的設計。將一詩, email 了幾位朋友。竟被他們收錄了。趁此, 與大家分享 (Enter into it, we can.
http://comments.gmane.org/gmane.comp.py ... cation/347 ) 。總之, 在英文文法裡, 玩不了 “代數”, 更別提 “抽象代數” 了。中文則不同。一個 裹腳布的白話句 (有主詞, 有述語), 總是可以改成 “文言” 句的。大多數的短句, 更可以, 以 詞 “代” 之。中國的 “成語”, 基本上是 “句” 。 英文的 idiom, 絕對不是 “句” 。 這方面, 以後再詳論吧。
英式文法, 是 “初級” 的文法系統。以它為基礎, 向上做 “四”次, 代數化與抽象化的提升。就是 漢語文文法系統了。
壹, 格律化。
英文文法是很嚴格的、僵硬的。但在英文 “詩” 中, 一些 “句法” 是可以放鬆的。Sonnet (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nnet ) 是英文系統中, 少有的 “格律句(metered sentence, metrical structure)” 。 它的格律, 包括,
a. 每句字數的限制。
b. 句數的限制。
c. 音韻的要求。
它與中國的 律詩很相似。在 sonnet 中, 英文的 句法 (主/述語…等), 幾乎可以 “完全” 放鬆。但 字法, 不能有錯。
以 “格律” 代替 句 “文法”, 這是第一個提升。第一個語言 “代數” 。 不過, 格律句, 在英系中, 不是常態, 而是 例外。反之, 中文雖有 “散句”, 如 論語、孟子的語法。但, 格律句, 一直是 中文語法的主流。略敘其發展過程。
i. 四言句, 以 詩經 為主。字數為主, 音韻次之。
ii. 騷賦體。這是中文 “語法” 發展上, 最偉大的突破。基本上, 它仍然是 格律句。但句子的 “標定”, 不再以 格律為主。而以一個特別的字, “兮”, 做為 “句號” 。到了 “九歌” 、 “ 天問”, 這個 “句號”, 竟被移到 “句中” 去了。把英文的 “句號 (period)” 放到句子中間, 可能嗎? 能夠想像嗎? 另外, 騷體, 打破了四言的格局。有了, 五言、六言、七言 與 九言。騷體, 不僅奠定了, 中文語法的基礎。事實上, 它已完善了, 所有的中文文法。
iii. 十字句 (四六文) 。至此, 古人認為, 中文文法, 已經完備。一字為字。二字為詞。四字為詩。五、六、七、八、九、十 (言), 全都成句了。
基本上, 三言, 就開始成句了。要 “完全” 學懂中文文法, 學會 “三言”, 就夠了。只要學懂了 “三字” 句法, 所有 古文, 都讀得懂了。 可惜, 一些有權力的白癡, 把 “三字” 教學法, 給廢了 (見註)。現在的中國人, 已是古文白癡。當然, 就不可能懂得, 中文文法是什麼了。還去搞什麼 “詞類 (part of speeches)” 呢! 可悲呀! 可嘆呀!
以 “格律” 代替 英文式的 句 “文法”, 是 “小代數” 。
中文 “文法”, 古人是懂的。但卻從未說清楚, 講明白。 “文心雕龍” 、 “ 古文詞類纂” 及 “桐城吳氏古文法”, 講的都是文章的 “章法” 。不是如何 造 “句” 的文法。近一百年來, “進口”了英語式文法。從此, 就跳起了 “牛頭 對 馬嘴” 的猴戲。今天, 上至 北京大學中文系的教授們, 下至幼兒園的老師們, 仍然抱著這荒唐的猴戲, 日歌夜舞。天天以 誤人子弟為成就。日日把 禍國殃民當偉業。被全世界的語言學家恥笑, 也絲毫不以為意。最悲慘的是, 已經無 “藥” 可救了。至少, “中文藥” 是行不通的了。那就用 “西藥” 吧。從英文文法談起。盼能起死回生, 救我中華。
貮, 文法涵數:
英文的文法, 是很明確的, 没有爭議的。每個文法的 “運作”, 可以用 “涵數” 的方式表達。如, 下例。
a. F(sp), 主/述 語結構 涵數 (Subject + Predicate) 。
b. F(sub), 子句 涵數 (subordination) 。
c. F(ten), 時式 (tense) 。
d. F(vo), 時態 (voice) 。
e. F(mo), 語氣 (Mood) 。
f. F(nu), 人稱 或 多數 (numbers)
g. 其它, 還多著呢。
下面是個英文句子。
句A: He who is good looking and very funny is loved by many girls.
現在, 把 句A 中的文法部分, 以文法涵數代替之。並寫成 句B。
句B: He F(sub)F(nu) good looking and very funny F(sp)F(nu)F(vo) loved by many girls.
句A 與 句B 是完全相同的句子。只是, 文法的 “實字”, 用文法涵數代替了。
A. who is = F(sub)F(nu), 子句, 第三人稱。
B. is loved = F(sp)F(nu)F(vo) loved, 第三人稱述語, 被動式。
句B, 由两大部仍組成。
一. 文法涵數。五個涵數。
二. 語意單位 (semantic fragment) 。三個 語意塊。
參, 抽象代數。
以一個 抽象 “運作” 來代替所有的 文法涵數。給這 抽象 “運作”, 取個名字。叫, “逗(comma)” 運作。每個 文法涵數, 都以“逗(comma)” 運作 代替之。 如此, 就是 句C。
句C: He ,, good looking and very funny ,,, loved by many girls.
句C, 是由 句B提升 (抽象化) 而來。與 句B, 仍然 同構 (isomorphic) 。現在, 再加入一 抽象代數定理。證明, 暫免。
(,,) = ,
即, 相鄰的两 逗, 可合成一 逗。相離的 逗, 不得相合。那麼, 句C, 可以寫成 句D。
句D: He , good looking and very funny , loved by many girls.
現在, 句D 只剩下 三個語意塊, 加上两個 “逗” 涵數。 經過两次的抽象提升, 句D, 就是中文句了。
語意塊 + “逗” 涵數 = “讀” 。就是中文的 “讀” 了。中文的 “文法”, 就是以 “讀” 造 “句” 。 讀, 可以為句。 但, “句” 常有多 “讀” 。見下例。
a. 誰 (who)?
b. 我 (I) 。
c. 啥 (what)?
d. 尿 (pee) 。
這是四句。每句一讀。每讀一字。 當然, “讀” 可有多字。句可有多讀。
中文文法, 已從 英文文法推導而出。
肆, 句標。
“文法” 的目的, 是規範如何 造 “句” 。能造一句, 就能造無窮句。然後, 集句成章。集章成書。
英文句, 有三部分。
a. 文法涵數。
b. 語意塊。
c. 句號 (period) 。
英文在 “文法” 完 “全” 時, 再加 句號 (period), 即可成 “句” 。在英文, 文法 “全” 時, 語意也全了。
英文的 (a, b), 在中文, 由 “讀” 取代。但, 中文 如何成 “句” ? 金聖嘆 云: 義 “全” 、氣止, 而成句。這是很正確的說法。但不實用。我們需要知道, 標定 義 “全” 、氣止的 “符號” 。英文有 句號 (period) 。中文就缺這麼個小圈圈。現在的 句號, 是進口的。如果, 中文没有 “句” 的標號。那, 中文文法, 是不完全的。讀、讀、讀、…的, 没完没了。那, 鲁迅 等的侮蔑 漢語文, 就不全是亂駡了。
不過, 我們已經知道, 中文有两個 “句標” 。
A. “格律標”, 以七言為例, 第八字, 鐵定為下句之首。
B. 在 騷體, 以一特別的字, “兮”, 為句標。
那麼, 散文 (如, 論語 或 孟子), 有句標嗎? 當然有。先看英文吧。
英文的 文法涵數, 基本上, 是不包含 語意的。 句號 (period), 更是個没有語意的符號。 那麼, 中文的 “句標”, 也應該是不包含 語意的。 騷體的 “兮” 字, 是個 “氣詞” 。確實不含 語意。如果, 中文只有一個“兮” 字, 做句標, 那就太單調了。但, 多造幾個, 不含語意的 “氣詞”, 倒不是難事。如, 之、乎、也、者 … 。 其實, 這些字, 還是有 字義的。所以, 在用這些字, 為 “句標” 時, 必須把它們的 字義 “虛” 化掉。基本上, 任何字, 虛化後, 都可以當做 “句標” 。
在英文, 句號 (period) 永遠放在句尾。中文的 句標, 可以放在三個位置。
一. 句首, 為起詞。
二. 句中, 為轉詞。
三. 句尾, 為止詞。
有了 句標後, 連 “讀” 的逗標, 都可以虛掉了。 至此, 中文不需要, 任何的 “標點符號 (punctuation marks) 。 “虛字” 是中文獨有的。 何為 虛字, 它就是中文的 句標。 白話文, 也有虛字。如, 了、的、呀、嗎、呢 …。 不過, 這些句標 虛字, 與漢字的有 “虛、實”,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有了 句標, 漢語文系統, 就是所有語言中, 最完美的了。
這 英、中文, 轉換的抽象代數, 不但說明了中文文法。其實可成為 機器翻譯的邏輯基礎。不過, 要達到百分百的轉換, 需要再加一個 抽象涵數。在這裡, 就不提了。
一百年前, 胡適, 錢玄同, 陳獨秀, 瞿秋白, 魯迅, 郭沫若、蔡元培、吳玉章、林伯渠 等白癡, 把 漢語文法當狗屎。還情有可原。今天, 從小學教師, 到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仍然在談 漢字的 “詞類” 。 這就罪該萬死了。“中文字根網” 已經開通八年了。看樣子, 對這一代的中國人, 已經没有期望了。此書就藏之於圖書館, 傳諸後人了。
註: 現在, 大家都認為, “白話文” 的推廣, 是消除文盲的最大功臣。這是完全没有科學根據的鬼話。 “文言文” 並不比工程或物理難。教育的普及, 不再有 “科學” 文盲。以前的文盲, 肇因於教育的不普及, 與文言文毫關係。 “三字經” 是最簡單的語文課程。能掌握 “三字”句法, 就能完全掌握 “中文文法”。胡適 等人的廢除 “三字” 文法, 實為中華文化的千古罪人。中華民族的最大敗類。若不將他們的毒害, 完全剔除, 中國即使成為世界强權, 仍將是文化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