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世界文化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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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by Tienzen » Wed Apr 25, 2012 1:47 pm

註: 一 九 九 八 年 七 月 五 日, 蒙 「東 西 文 化 融 合 學 會」 邀 請 演 講。 本 文 為 演 講 稿。 因 時 間 關 係,「法 制」 部 份, 著 墨 不多。911 事 件 之 後, 西 方 社 會, 起 了 許 多 變 化。 全 球 「文 化 大 戰」 的 態 勢, 也 已 形 成。 當 然, 增 加 了 許 多 「印 證」 本 文 的 材 料。 本 想 重 寫。 但 是, 考 慮 再 三, 還 是 保 留 原 稿。 做 為 當 年 看 法 的, 一 個 留 念。

又 註 : 當 年 尚 未 發 展 出 “中 文 字 根” 理 論, 仍 把 “五 四 運 動” 時 的 口 號 “漢 字 不 廢, 中 國 必 亡” 當 成 正 理. 對 中 國 文 化 的 偉 大, 也 就 少 了 一 丁 點 的 信 心. 若 在 今 日, 己 知 漢 字 是 世 界 上 最 偉 大 的 文 字. 則 本 文 的 寫 法, 更 當 強 勢 百 倍 了.


創 立 世 界 文 化 新 方 向
邁 進 世 紀 新 千 秋
--- 從 東 西 文 化 融 合 做 起



 中 國 文 化, 沒 有 發 展 出 西 方 式 的 科 學, 也 沒 有 發 展 出 自 由 巿 場 的 經 濟 理 論。 在 這 世 紀 之 末, 新 千 秋 的 前 夕, 中 國 必 須 靠 「西 化」 以 自 強。 西 方 社 會 雖 有 亂 象, 但 動 亂 之 力, 不 可 能 動 搖 其 「民 主」 與 「法 制」 的 體 制。 也 就 是 說, 西 方 文 化 穩 如 泰 山。 它 不 需 要 接 受 任 何 其 他 文 化, 即 可 歷 久 長 存。 東 西 方 相 比, 東 方 已 輸 一 著。 因 而, 我 們 要 問, 中 國 文 化 究 竟 有 什 麼 長 處? 儒 家 思 想 究 竟 有 什 麼 價 值?


儒 家 思 想, 很 明 顯 的 即 非 科 學, 又 非 經 濟 學。 如 果, 其 所 標 榜 的 「仁 政 哲 學」, 必 須 由 「民 主 制 度」 所 取 代。 其 所 標 榜 的 「天 理 道 德」,必 須 由 「西 方 法 制」 所 取 代。 則 中 國 文 化, 除 詩、 詞、 歌、 賦 之 外, 已 無 安 身 立 命 之 處。 即 使 中 國 仍 在 ,文 化 已 去。 即 使 成 為 世 界 強 權, 還 是 文 化 奴 才。


所 幸, 經 我 們 仔 細 的 研 究, 儒 家 的 「仁 政 哲 學」,比 「民 主 制 度」,只 好 不 差。 儒 家 的 「天 理 道 德」,比 「西 方 法 制」,更 為 公 正 公 平。 西 方 文 化, 雖 然 穩 如 泰 山。 學 學 儒 家 思 想, 還 是 可 以, 助 它 減 少 社 會 亂 象 的。 我 們 願 為 西 方 做 此 貢 獻。


 今 日 世 界 上 的 衝 突, 皆 起 因 於 文 化 不 同, 互 不 容 忍。 故 當 務 之 急, 在 于 創 立, 一 世 人 皆 認 同 的 世 界 文 化。 但 西 方 文 化 穩 如 泰 山, 毫 無 學 習 其 它 文 化 的 意 願。 他 們 要 的 是, 世 界 的 全 盤 「西 化」。是 以, 融 合 東 西 文 化 ,創 立 世 界 新 文 化 的 重 任, 就 落 在 我 們 中 國 人 的 肩 膀 上 了。




I: 中 國 文 化, 何 去 何 從

 自 人 類 創 始 「童 蒙」 文 化, 迄 今 己 有 六 千 年。 今 人 也 自 認, 已 經 生 活 在 一 個 文 明 的 社 會 中。 但 二 十 世 紀,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在 歐 洲, 有 德 國 意 圖 滅 絕 猶 太 人 的 瘋 狂 暴 政。 在 亞 洲, 有 日 本 在 南 京 大 屠 殺 的 野 獸 罪 行。 之 後, 在 核 子 互 毀 的 陰 影 下, 又 冷 戰 五 十 年。 冷 戰 剛 結 束, 各 地 烽 煙 復 起。 滅 種 滅 族 的 獸 行, 又 在 「南 斯 拉 夫」 重 演。 二 十 世 紀 的 現 代 人, 雖 已 對 世 界 萬 物, 最 後 真 理, 有 了 徹 底 的 瞭 解。 但 無 法 過 著 互 相 尊 重, 和 和 平 平 的 日 子。 文 化 不 同, 互 不 容 忍, 是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為 此, 創 立 世 界 文 化 新 方 向, 乃 是 邁 進 世 紀 新 千 秋 的 當 務 之 急。 起 步 之 道, 必 須 從 東 西 文 化 融 合 開 始。


現 代 世 界 文 明, 除 去 宗 教, 主 要 約 有 四 項: 科 學 技 術, 能 提 高 人 類 的 生 活 品 質。 自 由 經 濟 結 構, 能 發 展 個 人 的 潛 力。 民 主 政 治, 為 人 人 提 供 參 政 的 機 會。 法 制 社 會, 可 保 障 每 個 人 的 權 利。 此 四 者, 皆 為 西 方 文 化 的 產 物。 而 今 天, 中 國 的 社 會 制 度, 政 治 體 制, 仍 與 西 方 大 不 相 同。 不 但 被 外 人 譏 為 落 伍, 評 為 專 制。 中 國 人, 也 都 大 多 自 認 不 如 洋 人。 全 盤 西 化, 似 乎 勢 在 必 行。 依 此 發 展, 中 國 縱 使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成 為 世 界 上, 軍 事 及 經 濟 的 第 一 強 權。 但 在 文 化 上, 中 國 將 只 是 西 方 文 化 的 附 庸。 西 方 文 化 的 殖 民 地。


曾 經 輝 煌 一 時 的 「埃 及」 與 「巴 比 倫」 文 化, 早 已 煙 消 雲 散。 只 是 今 人 緬 懷 往 古 的 歷 史 名 詞。 只 有 中 國 文 化, 是 世 界 上 唯 一 綿 延 五 千 年, 至 今 猶 存 的 文 化。 能 夠 如 此 歷 久 長 存, 必 有 其 博 大 精 深 之 處。 但 自 鴉 片 戰 後, 與 西 方 文 化 對 抗, 結 果 一 敗 塗 地。 一 百 五 十 年 前, 敗 在 西 方 的 利 炮 堅 船 之 下, 幾 幾 乎 成 為 次 殖 民 地。 五 十 多 年 前, 又 敗 於 西 方 的 自 由 市 場 經 濟。 堂 堂 大 中 華, 淪 落 入 第 三 世 界。 今 天 在 這 世 紀 之 末, 新 千 秋 的 前 夕, 似 乎 又 要 敗 在 西 方 的 文 化 壓 力 之 下。 不 但 準 備 接 受 西 方 的 人 權 概 念 。更 默 認 西 方 的 民 主 制 度, 為 中 國 未 來, 必 行 的 方 向。 如 果, 果 真 如 此。 那 麼, 那 歷 久 長 存, 五 千 年 的 中 華 文 化, 就 只 剩 下 詩、 詞、 歌、 賦。 讓 以 後 的 中 國 人, 吟 吟 唱 唱 而 已。 與 埃 及 古 文 化 來 比, 也 只 是 五 十 與 百 步 之 差。


  中 華 文 化, 真 的 會 如 此 終 場 嗎? 真 的 會 如 此 落 幕 嗎? 真 的 會 如 此 隨 風 而 去 嗎? 如 果 我 們 確 實 不 如 人, 確 確 實 實 的 不 如 人, 那 也 只 有 徒 呼 奈 何 了! 只 有 徒 呼 奈 何 了! 打 不 可 能 嬴 的 仗, 不 但 非 勇, 不 但 無 用, 實 乃 愚 蠢。 中 華 文 化, 如 果 真 該 壽 終 正 寢, 那 就 趕 緊 除 舊 迎 新, 那 就 趕 緊 全 盤 西 化。 趕 緊 接 受 西 方 的 人 權 概 念, 趕 緊 接 受 西 方 的 民 主 制 度 吧! 中 國 人 多 勢 眾, 師 夷 長 技 還 是 可 以 制 夷 的。 下 世 紀, 中 國 一 定 可 以, 成 為 經 濟 強 權, 軍 政 霸 主。 做 個 文 化 奴 才, 又 有 什 麼 關 係 呢? 真 的 嗎? 我 們 真 的 會 為 新 得 的 霸 權 而 喜 悅 嗎? 我 們 真 的 能 自 欺 欺 人 的, 安 於 做 個 文 化 奴 才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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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創立世界文化新方向

Postby Tienzen » Wed Apr 25, 2012 1:49 pm

II: 仁 政 與 民 主


 朋 友 們, 靜 靜 的 想 一 想。 比 較 過 去 兩 千 年, 中 西 的 歷 史。 西 方 的 政 治 與 社 會, 都 是 殘 暴 與 野 蠻 的。 除 了 接 連 不 斷 的 宗 教 屠 殺, 更 以 「獅 獸 食 人」 為 餘 興 節 目。 這 不 是 帝 王 貴 族 的 特 權, 而 是 平 民 日 常 的 嗜 好。 到 了 美 國 立 國 之 後, 西 方 突 然 變 成 了 人 間 聖 人。 虐 待 黑 奴, 是 歷 史。 無 庸 再 談。 解 放 黑 奴, 是 聖 人 手 筆, 年 年 紀 念。 中 國 兩 千 年 來, 雖 是 家 天 下 的 帝 王 政 治, 但 總 以 仁 民 愛 物 為 立 國 精 神。 殘 君 暴 主, 必 遇 改 朝 換 代 的 報 應。 家 天 下 的 政 治 制 度, 並 非 儒 家 思 想 的 必 然 產 物。 殘 君 暴 主 與 改 朝 換 代 的 因 果 關 係, 倒 是 儒 家 思 想 運 作 的 必 然 結 果。 為 什 麼 朝 能 改, 代 能 換 呢? 因 為 天 下 是 老 百 姓 的。 孟 子 的 「民 貴 君 輕」, 不 只 是 一 個 哲 理, 實 在 是 中 國 政 治 運 作 的 力 量。 這 種 「天 命 在 民」,民 有 革 暴 君 之 命 的 權 力, 商 湯 早 就 告 訴 我 們 了。 尚 書 湯 誓 云:「非 台 小 子, 敢 行 稱 亂, 有 夏 多 罪, 天 命 殛 之」。在 我 們 盲 目 的,「自 卑 自 侮」 之 前。 在 我 們 瘋 狂 的, 迷 信 「民 主 制 度」 之 前。 還 是 先 把 「仁 政」 與 「民 主」 的 本 質, 做 個 理 性 的 分 析 吧。


 「資 治 通 鑑」, 卷 一、 周 紀 一, 寫 道:「夫 以 四 海 之 廣, 兆 民 之 眾, 受 制 於 一 人, 雖 有 絕 倫 之 力, 高 世 之 智,……,豈 非 以 “禮“ 為 之 紀 綱 哉!……故 曰, 天 子 之 職, 莫 大 於 禮 也」。而 禮, 只 是 「名、 分」 而 已。


 上 面 的, 少 少 幾 句 話, 就 把 何 謂 「政 治」,講 透 了, 講 全 了。 政 治 就 只 是, 兩 回 事:

 一、 統 治 權 力 的 來 源, 是 否 「正 當」?
 二、 統 治 權 力 的 運 作, 是 否 有 資 格, 繼 續 保 持 那 「正 當」 性?

 在 此 順 便 插 句 嘴。 幾 千 年 來, 大 家 都 認 為 「漢 字」 是 「象 形」 文 字 。象 形 文 字 有 一 大 特 點。 任 何 人 (大 人、 小 孩、 外 國 人),都 能 夠 猜 得 出, 它 想 「象」 什 麼 「形」。 那 麼, 您 們 看 看, 這 個 「政」 字。 它 「象」 什 麼?「形」 什 麼? 其 實, 漢 字 全 由 「字 根」,根 據 一 「組」 造 字 法 規 組 成。 這 種 文 字, 從 「字 面」 上, 就 應 該 能 把 它 的 「字 義」,直 接 「讀」 出 來。 這 是 個 大 議 題, 以 後 再 談。 今 天 只 談 這 個 「政」 字。 它 的 右 邊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字 根。 為 「用 手 打 擊」 之 義。 如,「放」、打 擊 驅 逐 也。「敕」、 以 手 打 馬 也。 「繳」、以 手 收 繳 也。 說 白 了, 它 就 是 「暴 力」。「政」 就 是 「正 當」 的 暴 力。 不 但 這 個 「力」 的 來 源, 必 須 正 當。 它 的 運 作, 必 須 保 持 正 當。 說 實 在 的, 實 在 不 需 談 什 麼 大 哲 理。 漢 字 在 「字 面」 上, 就 把 何 謂 「政 治」,說 透 了。 說 全 了。


民 主 制 度, 它 的 正 當 性, 來 自 「民 意」。在 運 作 上, 是 有 「時 限」 的。 所 以, 在 表 面 上, 很 容 易 被 吹 捧 為, 絕 對 「正 當」 的。 於 是, 它 被 「美 名 化」、「聖 名 化」。但 是, 它 真 的 是 個 好 東 西 嗎? 它 真 的 比 儒 家 的 政 治 制 度, 更 好 嗎? 我 們 必 須, 在 「本 質」 上, 與 「運 作」 的 方 式 上, 做 徹 底 的 比 較。 才 能 做 出 一 個 公 正 的 結 論。 論 「本 質」, 就 必 須 談 到, 它 們 所 依 據 的 「哲 理」。論 「運 作」,就 必 須 仔 細 分 析, 它 們 「力 學」 上 的 架 構, 以 及 歷 史 上 的 例 子。


 任 何 政 治 制 度, 都 有 兩 部 分:「統 治 者」 與 「被 統 治 者」。不 同 處, 在 于 如 何 去,「選 拔」 與 「更 換」 統 治 者 的 方 法。 在 哲 理 上, 任 何 一 種 選 拔 ,必 須 要 有 「三」 個 方 面:
 一、 裁 判。
 二、 當 選 者。
 三、 落 選 者。
 
 一 個 「自 選 自 拔」 的 制 度, 再 怎 麼 紋 飾, 再 怎 麼 「美 名 化」,在 本 質 上, 都 是 不 正 當 的。 如 果 在 運 作 上, 再 有 弊 端, 那 就 更 糟 了。


 很 明 顯 的, 儒 家 制 度, 是 有 「三」 方 面 的。 上 天、「天 命」 是 裁 判。 是 以 「天 之 德」 ,做 為 裁 決 的 標 準。「仁」 就 是 天 之 德。 有 「仁 德」 者, 就 被 選 為 統 治 者 了。 但 是, 如 何 來 斷 定, 誰 是 「仁 德 者」 呢? 如 何 來 斷 定, 誰 是 「失 了 德」 的 統 治 者 呢?


 「聖 人」 是 有 仁 德 的 人。 但 是, 什 麼 是 聖 人? 如 何 判 定 他 是 聖 人。「聖」,從 「耳」、從 「口」、從 「壬」。耳 是 「聽」 天 命 的。 口 是 「教」 眾 人 的。「壬」 是 「物 出 地、 挺 生 之 象」,又 象 「祭 台」。在 祭 台 上, 能 耳 聽 天 命, 口 教 眾 人, 使 物 出 地 挺 生 者, 就 是 聖 人。 但 是, 什 麼 是 「天 命」?什 麼 是 「仁 德」?又 如 何 去 「聽」? 仁 德 就 是 「上 天 好 生 之 德」,就 是 「愛 民」。天 命 就 是 「天 視」 與 「天 聽」。早 在 「尚 書」 裡, 天 視 與 天 聽 的 定 義, 就 很 明 確 了。 天 視 自 我 「民 視」,天 聽 自 我 「民 聽」。天 即 以 「愛 民」 為 「天 德」,那 麼,「民 心」 當 然 就 是 「天 命」 了。 上 面, 就 是 儒 家 的 政 治 哲 理。 它 不 但 是 「民 本」,更 遠 遠 的, 十 萬 八 千 里 遠 的, 超 越 了 「民 主」。儒 家 的 「民」,是 與 「天」 打 了 「等 號」 的。 在 「運 作」 上,「堯 舜 之 治」 是 近 於 它 的 理 想 的 。後 來 的 「家 天 下」,是 變 了 種 的 「怪 獸」。但 仍 然 無 法 擺 脫, 「載 舟 覆 舟」 的 命 運。「民 心」 是 天、 是 海。 那 位 老 兄, 膽 敢 不 行 「仁 政」。那 麼,「非 台 小 子, 敢 行 稱 亂, 老 兄 多 罪, 天 命 殛 之」。


  「仁 德」,當 然 是 統 治 權 力 「來 源」 的 基 礎。 在 「操 作」 上,「仁 政」 更 是 帝 王 們, 維 持 權 力 的 「維 一」 法 門。 帝 王 者,「匹 夫」 而 已。 雖 有 絕 倫 之 力, 高 世 之 智, 又 能 如 何?


 帝 王, 即 然 只 是 「匹 夫」 而 已。 統 治, 就 得 靠 一 個 「官 僚 系 統」。當 然 ,最 方 便 「魚 肉 鄉 民」 的, 就 是 官 僚 系 統 的 「地 方 官」。能 夠 制 裁 地 方 官 的, 就 是 「皇 上」。於 是, 一 個 「三 角」 制 衡 的 架 構, 就 出 現 了。 真 正 的「 治 權」,是 在 官 僚 手 上 的。 皇 上 得 到 「民 心」,就 得 到 「政 權」 的 正 當 性。 官 僚 只 好 聽 命。 如 若 「民 心」 思 變, 官 僚 就 可 成 為,「準 備 好 了」 的 革 命 機 器。 所 以, 皇 上 必 須 與 百 姓 「結 盟」,來 駕 馭 這 部 「官 僚」 機 器。 結 盟 的 條 件, 就 是 「行 仁 政」。
 

 為 了 更 進 一 步 的 保 證,「行 仁 政」 的 「落 實」。儒 家 提 出 了 「德 教」 政 策。 所 有 的 官 吏, 都 必 須 俱 有 「二 德」。 「忠 君」 與 「愛 民」。忠 君, 忠 的 是 「民 心」,忠 的 是 「天 命」。不 可 以, 以 「私 權」 奪 政。 愛 民, 一 方 面, 就 不 會 魚 肉 鄉 民。 並 且, 如 若 皇 上 倒 行 逆 施, 就 更 要 為 民 請 命 了。 儒 家 的 「忠 君」,不 是 死 忠。 更 不 是, 只 忠 于 一 個 「匹 夫」 而 已。


現 在, 儒 家 的 政 治 「思 想」 與 「制 度」,就 很 明 確 了。 它 全 部 的 「重 心」,就 是 「百 姓」。而 「運 作」 的 標 準, 也 只 有 一 個。 是 否 行 了 「仁 政」。不 管 它 是 「民 主 制 度」 也 好,「民 制 主 度」 也 罷。 只 要 不 行 「仁 政」,就 是 「罪 大 惡 極」。就 可 「天 命 殛 之」。


 那 麼, 現 在 就 來 檢 驗、 檢 驗 「民 主 制 度」 吧! 在 它 之 前, 西 方 走 的 是,「王 公 貴 族 制」。王 公 貴 族, 是 「教 皇」 假 「上 帝」 之 名 「策 封」 的。 它 與 「民、 人 民」,是 沒 有 任 何 關 係 的 。統 治 權 力 的 來 源, 即 然 與 「民」 無 關, 那 麼, 只 有 傻 子、 瘋 子, 才 會 關 懷 人 民。 有 利 用 價 值 的, 還 當 個 「搖 錢 樹」,好 好 的 「栽」 者。 其 它 的, 就 全 是 「奴 隸」 了。 貴 族 們, 擁 有 轄 區 內, 所 有 「處 女」 的 「初 夜 權」。「黑 暗 時 期」(Dark Age) 的 一 千 多 年, 是 殘 暴 的。 是 慘 無 人 道 的。


 「民 主 制 度」,就 是 為 了 「反 抗」 黑 暗 統 治, 而 發 展 出 來 的。 那 麼, 民 主 制 度 的 「本 質」,究 竟 是 什 麼? 它 有 兩 大 重 點:

 一、 為 了 「反 抗」 成 功, 它 必 須 比 「對 手」 更 「狠 毒」。
 
二、 為 了 「反 抗」 成 功, 它 必 須 「對 症」 下 藥。 那 麼, 它 必 定 是 那 「病 毒」 的 「影 子 」。


假 上 帝 之 名, 策 封 諸 侯, 是 「自 欺」 的。 更 是 「欺 人」 的。 那 麼, 民 主 制 度 的,「自 欺、 欺 人」 的 本 事, 必 定 要 「更 高 一 籌」 才 行。 才 能 贏 得 「鬥 爭」。一 定 要 能 夠, 把 「死」 的 講 活。 把 「罪 惡」 的, 變 成 「聖 潔」 的 。聖 經 談 「約 法」,上 帝 與 信 徙 之 間 的 約 法。 這 「約 法」,付 于 了 「教 士」 傳 教 的 「正 當」 名 分。「舊 約」 之 外, 還 可 再 立 「新 約」。那 麼,「人 與 人」 之 間, 為 何 就 不 能, 也 訂 它 一 個 「約」。這 就 是 「民 約 論」 的 理 論 基 礎。


 「民 約 論」,是 以 其 人 之 道, 還 制 其 人 之 身。 再 說, 「新 、舊 約」 的 力 量, 實 在 太 大 了。 與 它 們 「對 著 幹」, 是 必 敗 無 疑 的。 必 須 避 重 就 輕。 聖 經 說:「亞 當」,因 為 他 的 原 罪, 被 趕 出 了 「伊 甸 園」。從 此 「天 、人」 永 隔。 「民 約 論」,也 就 借 力 使 力。 一 方 面, 絕 不 挑 戰 「教 會」 的 權 威。 但 強 調, 教 會 只 該 管 「天 堂」 的 事。 人 間 的 事, 人 們 有 權, 自 己 「約」 個 合 約。 這 就 是 「政 、教」 分 離 的 理 論 基 礎。「民 約 論」 的 中 心 思 想, 就 是: 不 否 定 有 「天 賦」 的 人 權, 包 括 「君 權」 可 以 天 賦。 但 強 調, 人 們 有 「放 棄」 天 賦 人 權 的 「權 力」。並 且 有, 另 訂 一 個 「人 與 人」 之 間,「新 約 法」 的 權 力。


  「民 約 論」 的 打 擊 對 象, 是 「君 權 神 授」。那 麼, 它 就 必 須, 在 強 調 之 後, 再 強 調, 人 們 有 放 棄 「天 賦」…… 權 的 權 力。「美 國 獨 立 宣 言」 的 抗 爭 對 象, 是 英 國 「皇 權」。它 當 然 就 得 強 調, 天 賦 「人 權」。「民 主 政 治」, 融 合 了 這 兩 大 不 同 的 理 論:「民 約 論」 與 「美 國 獨 立 宣 言」。那 就 「左 右 逢 源」 了。 左 右 都 錯 不 了 了。


 總 之,「民 主 政 治」 的 目 的, 是 對 抗 「君 權 神 授」,是 對 抗 英 國 「皇 權」。人 民 的 「福 祉」,絕 對 不 是 它 「發 展」 的 目 標。 更 不 是 它 關 懷 的 項 目 。如 果 那 個 「民 主 政 體」,還 真 把 人 民 的 福 祉 當 回 事。 那 就 是 「格 外 的」 用 了 心 了。 是 老 百 姓 的 大 「紅 利」 了。 再 說, Democracy 這 個 字, 絕 對 的、 絕 對 的, 沒 有 「民 主」 的 意 義。 -cracy 是 一 個 「希 臘」 字 根。 意 為,「權 力」(power) 或 「統 治」 (rule)。如, Aristocracy (貴 族 統 治 制),Plutocracy (富 人 統 治 制),bureaucracy (官 僚 統 治 制)。demo- 是 由 希 臘 字 根 demos 而 來。 字 首 de- 為 「細 分」(divide) 之 意。 demo- 是 「分 治」 的 意 思。 democracy 是 「分 治 統 治 制」。 絲 毫 沒 有 「民 主」 的 任 何 含 義 在 內。


  美 國 的 立 國, 是 為 了 對 抗 英 國 的 「皇 權」 與 「集 權」。 所 以 提 出 了 「人 民」(people) 與 「分 權」 的 說 法。 美 國 的 「憲 法」,是 一 部 完 完 全 全 的 「分 權 法」。主 要 是 訂 定, 三 大 政 權 的 劃 分。 把 它 稱 為 democracy, 是 名 符 其 實 的。 至 于 人 民 與 政 府 間 的 權 力 「關 係」,只 稍 微 提 了 一 下。 約 佔 全 書 的 二 十 分 之 一。 關 于 人 民 的 「福 祉」,那 可 是 「外 星 人」 的 事 了 。當 然 不 是 憲 法 應 該 談 的 議 題。 並 且, 不 是 每 個 「人」,都 是 「人 民」。當 時,「黑 奴」 當 然 不 是 人。 但 是, 沒 有 「五 十 英 畝」 資 產 的 「白 人」,也 沒 有 投 票的資格。到了一九三0年代,任何繳不起「人頭稅」 的 人, 都 沒 有 投 票 的 資 格。 美 國 「獨 立 宣 言」 的 兩 大 理 念:「人 人 生 而 平 等」、「人 有 天 賦 人 權」,並 沒 有 寫 入 憲 法。 黑 奴 的 翻 身 「成」 人, 並 不 是 因 為 「生 而 平 等」, 而 是「 特 別」 立 法,「恩 準」 之。 那 可 是, 浩 蕩 之 「恩」 呀!一九八0年代,有些美國人,想落實「人人生而平 等」 的 理 念。 提 出 了 「平 權 憲 法 修 正 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 ERA)。經 過 將 近 十 年 的 努 力。 結 果, 功 敗 垂 成。 至 今, 更 是 毫 無 下 文。 美 國 的 憲 法, 沒 有 落 實 「獨 立 宣 言」 的 理 念。 走 的 是, 百 分 之 百 「民 約 論」 的 路 子。 總 之, 我 左 看、 右 看, 上 窮 碧 落 下 黃 泉, 就 找 不 出 democracy 與 「民 主」,有 任 何 雞 毛 蒜 皮 的 關 係。


在 理 論 上, democracy 與 「民 主」(人 民 做 主),是 沒 有 「直 接」 的 關 係 的。 但 是, 在 「運 作」 的 過 程 中, 有 沒 有 可 能, 冒 冒 失 失 的,「程 咬 金」 式 的, 跳 出 一 個 「民 主」。一 個 「真 民 主」?
 
基 督 神 學, 明 確 的 指 出, 信 徙 與 上 帝, 是 「約 法」 的 關 係。「民 約 論」,以 「每 個」 人, 也 都 有 「約 法」 的 權 力 為 論 點, 摧 毀 了 「君 權 神 授」 的 絕 對 「集 權」。當 然, 那 絕 對 「集 中」 的 權 力, 就 被 「粉 碎」 了。 理 論 上, 被 「分 散」 到 了 「每 個」 人 的 手 中。 但 在 實 際 上, 那 麼 「一 丁 丁 點」 的 權 力, 是 幹 不 了 活 的。 它 必 須 重 新 「聚 集」。以 「微 積 分」 的 術 語 來 說, 就 是 重 新 「積 分」。理 論 上, 任 何 的 「個 人」,是 不 可 能 做 任 何 的 「主」 的。 連 門 都 沒 有。 懂 得 「招 搖」 的 人, 能 搞 「一 票」 人。 懂 得 「撞 騙」 的 人, 能 聚 「一 伙」 人。 沒 有 招 搖 撞 騙 本 事 的 人, 只 得 「賣 身」 投 靠, 或 者 乾 脆 「棄 權」。在 所 謂 的 「民 主」 體 制 下,「個 人」 比 起 大 沙 漠 裡 的 「一 顆」 細 沙, 更、 更、 更 悲 慘。 多 一 顆 不 多, 少 一 粒 不 少。 絕 對 「不 少」。絕 對 不 少 「你、 那 一 顆」。所 謂 的 「投 票」 政 治, 絕 對 不 是 「民 主」。它 是 「積 分 政 治」。人 民 只 是 「被 積 分」 的 對 象, 是 絕 對 做 不 了 主 的。「積 分 者」,可 以 炒 作 「議 題」,可 以 掌 控 「資 訊」,可 以 鼓 動 「風 潮」。把 「投 票」 政 治, 稱 為 「民 主」。這 是 「自 欺、 欺 人」 的。 稱 它 為 「利 益 團 體 分 贓」 制, 或 「政 黨 政 治」,是 比 較 名 符 其 實 的。


  在 歷 史 的 層 面 上, 借 者 「民 主」 的 面 具, 成 就 了 許 多 邪 惡 的 政 權 。如, 希 特 勒、 莫 索 你 尼 等。 在 許 多 國 家,「民 主」 只 是 幾 個 大 「家 族」,輪 流 執 政 的 工 具。 你 與 我, 等 著 吧!


 民 主 制 度, 在 根 本 上, 不 在 乎 仁 政 不 仁 政。 選 上 後, 變 成 絕 對 獨 裁。 禍 國 殃 民 的 例 子, 亦 不 鮮 見。 更 吊 詭 的 是: 民 主 制 度, 常 以 少 數 壓 制 多 數。 如 一 九 九 二 年 美 國 大 選, 投 票 者 只 佔 「有 投 票 權 者」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一。 而 「柯 林 頓」 只 得 了 百 分 之 四 十 三 的 選 票。 也 就 是, 只 有 百 分 之 二 十 二 的 選 民, 替 全 國 人 民 做 了 決 定。
 

 美 國 的 低 投 票 率, 不 是 偶 然 的。 而 是 精 心 設 計 的 結 果。 美 國 民 主, 在 體 制 上 打 壓 下 層 社 會。 投 票 日, 總 是 定 在 星 期 二 的 工 作 天。 以 致 打 卡 上 班 的, 不 易 投 票。 提 案 文 句, 又 常 「以 反 為 正」,「以 正 為 反」。知 識 水 準 不 高 者, 常 圈 錯 項 目。 受 此 戲 弄, 三 番 兩 次, 許 多 人 就 不 願 再 投 票 了。 兩 百 年 來, 美 國 百 姓 的 投 票 率, 尚 未 曾 超 過 百 分 之 六 十 者 。平 均 約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一 左 右。 得 到 這 百 分 之 五 十 一 的 一 半 (總 人 口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六) 即 可 當 政。 兩 百 年 來, 美 國 民 主 總 是 以 少 數 控 制 多 數。


 不 過, 歐 美 的 政 治, 還 是 不 錯 的。 它 們 對 內, 還 是 行 「仁 政」 的。 歐 美 的 富 強, 不 在 于 「民 主」 的 體 制, 而 在 于 它 們 的 仁 政 。雖 然, 西 方 的 「民 主」,在 「字 義」 上, 不 是 民 主。 在 「理 論」 上, 不 是 民 主。 在 「運 作 」上, 也 無 法 保 證 民 主。 但 在 「實 質」 上, 它 們 還 是 行 仁 政 的。 有 許 多 地 方 ,還 是 「可 取」 的。


 前 一 陣 子, 我 看 了 一 個 C N N 的 報 導。 訪 問 了 一 位 「六 四」 人 士。 她 說: 我 們 不 知 道 「民 主」 究 竟 是 什 麼! 但 我 們 還 是 要, 爭 取 更 多 的 民 主。( We did not know what democracy really is, we just want more of it)。一 方 面, 她 說 得 很 「坦 誠」。在 理 論 上, 在 運 作 上, 她 都 是 不 可 能 理 解, 何 謂 「民 主」 的。 門 都 沒 有。 另 一 方 面, 那 是 一 個 可 以 「嚇 死 人」 的 話 語。 如 此 的 「盲 目」、 如 此 的 「無 知」。 可 怕 呀! 太 可 怕 了。


 這 是 個 大 議 題, 再 講 個 三 天 三 夜, 也 講 不 完。 只 好 就 此 打 住。 總 結 論 是, 所 謂 的 西 方 「民 主」 制 度, 比 它 們 以 前 的 「王 公 體 制」,當 然 是 個 進 步。 當 然 好 多 了。 它 們 在 「實 質」 上 的 運 作, 也 有 許 多、 許 多 可 取 之 處 。但 在 本 質 上, 投 票 政 治 的 目 的, 在 于 取 得 政 權。 利 用 「分 化」、 「打 壓 少 數」,可 以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反 之, 儒 家 的 仁 政, 「一 人」 不 飽, 則 仁 政 不 全。 它 的 「理 念」 是,「先 天 下 之 憂 而 憂」、「邑 有 流 亡 愧 俸 錢」 的。 當 然, 中 國 幾 千 年 來, 從 未 達 到 這 個 理 念 。在 成 果 上, 可 能 還 比 不 上 歐 美 。但 是, 在 本 質 上, 西 方 的 政 治 思 想, 與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念, 還 是 沒 得 比 的。 差 了 一 大 截。 儒 家 的 理 念, 在 理 論 上, 是 完 善 的 。在 運 作 上, 曾 經 受 到 「封 建 帝 制」 的 綁 架, 當 然 是 有 缺 陷 的。 所 以, 融 合 一 些 西 方 的 機 制, 就 會 使 它 更 美 好 了。


 在 科 學 上 、經 濟 學 上, 我 們 輸 給 了 西 方。 在 政 治 學 上, 不 行 「仁 政」 的 民 主, 只 是 個 「亂 政」 而 已。 小 則 害 己, 大 則 禍 世。 儒 家 的 「仁 政」 思 想, 一 定 可 以 傳 遍 世 界。 這 是 我 們 可 以 驕 傲 的。
 註:近日(2006年),觀 看 台 灣 電 視 節 目。 每 晚 所 討 論 的 議 題, 竟 是 「民 主 暴 政」。則 本 文 的 論 點, 已 得 佐 證。


 另 有 新 聞 報 導。 美 國 在 「伊 拉 克」 推 行 的 民 主, 並 未 使 得 人 民 做 「主」。卻 造 就 了 一 些 「宗 教 政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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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創立世界文化新方向

Postby Tienzen » Wed Apr 25, 2012 1:52 pm

III: 缺 乏 西 式 科 學 的 原 因

 為 什 麼 有 這 麼 多 的 中 國 人, 認 為 西 方 的 民 主 制 度, 一 定 就 是 仁 政。 而 中 國 的 仁 政, 在 體 制 上 還 是 個 暴 政 呢? 大 概 是, 一 敗 則 全 敗, 一 壞 則 全 壞 的 心 理 所 造 成。 很 明 顯 的, 西 方 的 自 由 市 場 經 濟, 確 實 高 人 一 等。 西 方 的 科 技, 確 實 主 導 著 世 界 文 明。 比 來 比 去, 中 國 古 文 化, 對 此 兩 項, 未 能 做 出, 太 多 的 貢 獻。 即 已 連 輸 兩 場, 其 他 的 如 民 主、 人 權、 法 制 等, 也 就 無 需 再 比 了。 是 嗎?


  中 國 文 化 在 本 質 上, 就 無 法 發 展 出 科 學 嗎? 或 是, 因 天 時、 地 利 、人 和 的 不 調 和, 而 使 科 學 無 法 從 中 國 文 化 誕 生。 現 在, 有 許 多 人 認 為, 西 方 經 過 將 近 兩 百 年 的 宗 教 戰 爭。 群 雄 激 烈 競 爭, 致 使 科 技 突 飛 猛 進。 反 之, 中 國 在 「明 初」 的 大 一 統 之 後。 在 外, 無 嚴 重 的 外 患。 在 內, 有 意 的 壓 制 奇 技 淫 巧, 以 防 變 亂。 致 使 科 技 一 落 千 丈。 也 就 是, 中 國 科 技 之 落 後, 實 乃 歷 史 因 素 所 造 成。


我 們 同 意, 歷 史 因 素, 確 為 中 國 科 技 落 後 的 原 因 之 一。 但 經 我 們 仔 細 的 研 究, 中 國 古 文 化 在 本 質 上, 就 無 法 發 展 出 西 方 式 的 科 學。 其 原 因 有 三。 第 一, 中 國 缺 少 一 部 「歐 几 里 得」 幾 何 學, 因 而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數 學, 也 就 無 法 發 展。 缺 乏 精 密 的 數 學 語 言, 也 就 無 法 精 確 的 描 述 科 學 的 真 理。 例 如, 短 短 的 老 子 五 千 言, 註 來 註 去 兩 千 年, 至 今 還 是 爭 論 不 休。 第 二, 中 國 缺 少 一 個 「不 講 理」 的 基 督 教。 基 督 教 認 為, 上 帝 是 超 「情」 越 「理」 的。 必 須 以 「信 心」 去 領 悟 神 的 存 在。 雖 然, 這 一 「道 理」 的 本 身 是, 可 以 解 釋 為 合 「理」 的。 但 其 傳 教 的 方 法, 為 打 壓 「理 性」,強 調 「信 心」。但 是 「理 性」 是 天 賦 的, 是 不 可 能 永 遠 被 壓 下 去 的。 經 受 「不 講 理」 基 督 教, 一 千 五 百 年 的 打 壓, 終 於 把 西 方 的 「理 性 主 義」,逼 出 來 了。 中 國 的 儒、 道 及 以 後 的 佛 教, 都 是 講 「理」 的。 只 要 不 打 壓 「理 性」,不 反 對 講 理。 那 麼, 那 種 吹 毛 求 庛, 要 求 絕 對 精 確 的 「理 性 主 義」,也 就 不 是 中 國 人, 追 求 的 目 標 了。

然 而, 中 國 文 化 五 千 年。 地 大 物 博, 人 口 眾 多。 先 知 先 覺 的 上 智 之 士, 必 有 成 千 上 萬。 即 使 兩 千 年 前, 未 能 發 展 出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幾 何 學, 為 何 以 後 也 不 能? 那 些 成 千 上 萬 的 上 智 者, 都 幹 什 麼 去 了?


 在 對 宇 宙 真 理、 物 理、 數 學, 有 精 確 與 深 刻 的 瞭 解 之 前。 四 書 五 經、 老 莊 及 佛 教, 對 宇 宙 真 理, 當 然 也 只 能 大 而 化 之, 馬 馬 虎 虎 的, 談 一 些 「大 概」 之 理。 但 在 五 千 年 中, 眾 人 皆 醉 我 獨 醒 的 「獨 醒」 人 士, 也 一 定 是 成 千 上 萬 的。 為 什 麼 這 麼 多 的 獨 醒 人 士, 也 都 無 法 擺 脫 那 大 而 化 之, 馬 馬 虎 虎 的 「推 理」 方 式。 而 創 造 出 一 個,「精 密 求 真」 的 理 性 主 義 呢? 從 古 至 今 的 中 國 人, 真 的 這 麼 笨 嗎? 真 的 這 麼 馬 虎 迷 糊 嗎?


  或 許, 古 老 的 中 國 哲 理, 確 己 登 峰 造 極, 確 己 比 近 代 物 理, 所 知 的 宇 宙 真 理, 更 為 精 深。 再 聰 明 的 中 國 人, 鑽 入 中 國 智 慧 之 海, 在 驚 嘆 其 汪 洋 浩 瀚 之 餘, 找 不 出 任 何 的 毛 病。 即 無 漏 洞 讓 他 走 出, 只 得 越 陷 越 深。 也 就 不 可 能 發 展 出, 西 方 式 的 科 學 了。


  有 這 可 能 嗎? 老 子 五 千 言, 大 談 「相 對」 之 理, 但 與 科 學 的 「相 對 論」,是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相 差 十 萬 八 千 里 的。 儒 家 五 經, 詩、 書、 禮 、春 秋, 只 談 文 史。 勉 強 與 宇 宙 真 理 掛 勾 者, 只 有 「易 經」。戰 國 「鄒 衍」 發 明 「五 行」 學 說。 至 宋, 陰 陽、 五 行、 八 卦, 合 一 而 成 「太 極 圖 說」 的 「理 學」。在 中 國, 談 「天 道 真 理」 者, 除 「理 學」 之 外, 實 無 他 派。 老 子 道 德 經, 混 混 沌 沌, 模 稜 兩 可。 哲 理 一 大 堆, 當 然 離 科 學 遠 矣。


 宋 末 明 初, 「理 學」 一 分 為 二。 將 其 進 一 步, 發 展 為 「心 性」 的 「心 學」。江 湖 術 土, 假 借 道 家, 將 其 融 入 「玄 學」 五 術,(醫、 山 「風 水」、命 「算 命」、卜 「卜 卦」、相 「看 相」)。「心 學」 不 再 「革 竹」 革 物, 專 談 「修 身 養 性」,變 化 氣 質, 以 便 成 聖 成 賢。 當 然 也 就 成 不 了 科 學 家, 發 展 不 出 西 方 式 的 科 學 了。 玄 學 五 術, 除 醫 學 外, 皆 被 視 為 騙 人 的 迷 信。「五 行」、「八 卦」 因 此 蒙 羞。 今 日 「迷 信」 科 學 的 中 國 人, 把 五 行 八 卦, 看 成 是 下 三 流 的 玩 意 兒 。看 成 是 中 國 近 代, 受 恥 受 辱 的 罪 魁 禍 首。 但 若 把 「五 行」、「八 卦」 丟 棄,「心 學」 也 將 失 去 那, 「修 身 養 性」 的 「天 理」 依 據 了。 那 博 大 精 深 的 中 醫 醫 理, 也 將 只 剩 下,一 堆 一 堆 的 驗 方 而 已。


  但 是,「五 行」、「八 卦」 能 與 西 方 的 科 學 比 嗎? 所 有 星 體 的 運 行 與 人 造 衛 星 的 昇 降, 都 照 著 牛 頓 物 理 的 方 程 式 踏 步。 中 國 的 六 十 四 卦, 變 來 變 去, 又 能 夠 變 出 什 麼 東 西 呢? 西 方 的 「熱 力 學」,只 有 三 大 定 律, 但 依 此 造 出 冰 箱、 汽 車、 飛 機。 中 國 的 「五 行」,轉 來 轉 去, 又 能 轉 出 個 什 麼 東 西 呢? 西 方 的 「電 磁 學」,只 有 「馬 克 斯 威 爾」 的 四 個 方 程 式, 由 此 造 出 收 音 機、 電 視、 電 腦 及 一 切 的 電 器。 中 國 的 「太 極 圖 說」,生 生 剋 剋 ,又 生 出 了 些 什 麼 東 西 呢? 西 方 的 「相 對 論」、「量 子 論」 與 基 本 粒 子 的 「夸 克 理 論」,徹 底 的 暸 解 了 宇 宙 的 「來 龍」 與 「去 脈」。中 國 呢? 中 國 的 文 化, 能 對 宇 宙 提 出 明 確 的 理 論 與 說 明 嗎? 救 中 國, 救 中 華, 匹 夫 有 責。 但 如 果 我 們 的 老 祖 宗, 真 的 不 如 他 人, 最 好 還 是 面 對 現 實, 趕 緊 「除 舊 換 新」,迎 頭 趕 上。 雖 是 文 化 奴 才, 也 要 成 為 世 界 霸 主。


 但 是, 我 們 發 現,「五 行」 與 最 新 最 深 的 近 代 物 理, 基 本 粒 子 學 的 「夸 克 理 論」,是 同 構 的。「夸 克 理 論」 的 來 龍 去 脈, 是 非 常 清 楚 的。 反 之,「五 行」 是 如 何 「推 導」 出 來 的, 是 完 全 沒 有 交 待 的。 所 以, 夸 克 理 論 是 科 學, 「五 行」 只 能 列 身 「玄 學」 了。 其 實, 由 「五 行、 八 卦」 推 導 而 出 的 「中 醫」,是 經 得 起 「考 驗」 的。 夸 克 理 論, 雖 然 能 更 科 學 的, 解 釋 宇 宙 的 運 行 與 起 源。 但 對 生 命 的 起 源, 卻 亳 無 著 力 之 處。 從 這 個 角 度, 「五 行、 八 卦」 比 夸 克 理 論 更 前 進 了。 但 是, 講 不 出 「來 龍 去 脈」 的 東 西。 終 究 不 是 真 學 問。 夸 克 理 論, 是 有 根 基 的,「牛 頓 物 理」、 「電 磁 學」、「熱 力 學」、「相 對 論」、「量 子 論」、 「基 本 粒 子 物 理」、「微 積 分」 及 「高 級 數 學」。五 行 八 卦, 一 躍 十 級, 雖 然 所 表 達 的, 也 是 「至 高 真 理」,但 絕 不 是 好 事。 它 害 慘 了 中 國。 它 那 從 天 而 降 的 「智 慧」,困 死 了 中 國 的 「天 才」,達 數 千 年 之 久。 西 方 式 的 科 學, 因 此 絕 不 可 能 從 中 國 文 化 產 生。 一 百 五 十 年 的 羞 辱, 就 是 這 「過 早 成 熟」,該 付 的 代 價 吧! 五 行 八 卦 ,不 是 迷 信, 也 不 是 科 學。 它 是 古 人 「領 會」 出 來 的, 很 高 的 智 慧。 但 它 畢 竟 沒 有 講 清 楚 。憑 它 自 己 的 邏 輯, 也 說 不 明 白。 結 果, 實 際 的 結 果, 它 是 一 個 害 慘 了 中 國 的 東 西。 如 何 把 它 重 新 定 位, 是 一 個 我 們 會 向 世 人 報 告 的 議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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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創立世界文化新方向

Postby Tienzen » Wed Apr 25, 2012 1:53 pm

IV: 東 西 文 化 不 同 的 根 源

 英 人 「李 約 翰」,寫 了 一 本, 中 國 「科 學」 史。 例 舉 的 最 大 成 就, 就 是: 火 藥, 紙 張、 印 刷 等 發 明。 但 是,「發 明」 不 是 科 學, 是 「智 慧」。科 學 是 「方 法」。把 「混 亂」,系 統 化 的 方 法。 把 「經 驗」,理 論 化 的 方 法。「科 學」 追 求 的 是 「真 理」。


科 學 是 西 方 文 化 的 產 物。 科 技 文 明, 是 西 方 得 以 強 國 稱 霸 的 主 因。 但 西 方 的 人 權 思 想, 法 制 概 念, 民 主 制 度, 與 科 學 真 理, 雖 是 同 胞 兄 弟, 但 無 直 接 關 係。 在 中 國, 搞 的 是 「全 統」、「全 通」 論。 玄 學 五 術 (醫、 山、 命、 卜、 相),靠 的 是 五 行 八 卦。「心 學」 的 修 身 養 性, 依 的 也 是 五 行 八 卦。 當 然 中 國 的 人 權 思 想, 社 會 規 範 與 政 治 制 度, 也 就 不 可 能 與 西 方 相 同 了。 而 境 界 的 高 低, 誰 高, 誰 低 呢?



 因 為,「亞 當」 被 趕 出 「尹 甸 園」。基 督 文 化 強 調 的 是,「天 人 分 裂」。唯 一 能 返 回 天 國 的 道 路, 是 靠 基 督 之 血。 是 以,「天 道」、「人 道」 涇 渭 分 明。 在 世 間, 行 的 是 「人 道」。雖 有 天 賦 人 權, 但 必 須 將 其 「放 棄」,交 換 為 社 會 「合 約」。此 即 所 謂 的 「民 約 論」。「天 賦」 是 「天 道」,「民 約」 乃 「人 道」 也。 是 以, 未 入 籍 者, 沒 有 「簽 約」。基 本 上 即 無 「民 權」。不 能 投 票, 也 不 能 當 官。 在 西 方, 各 項 法 令 的 制 定, 也 不 需 合 「天 理」,因 時 因 地 「表 決」 通 過 即 可。「表 決」 乃 人 道 也。 是 以, 朝 令 夕 改, 也 是 很 合 「人 理」 的 理 了。


 在 中 國, 強 調 的 是 天 人 合 一。 天 命 之 謂 性, 率 性 之 謂 道, 修 道 之 謂 教。 人 性 即 為 天 賦, 則 人 不 可 逆 天 行 道。 是 以, 中 國 人 上 法 院 去 講 「理」,人 性 之 理, 也 就 是 天 賦 之 理。 西 方 人 上 法 院 去 講 「法」,人 立 之 法。 不 但 與 「天 理」 無 關, 連 「常 理」 都 不 講 了。 中 國 人, 真 的 能 全 盤 西 化 嗎? 那 些, 為 西 方 「人 權 思 想」、「法 制 概 念」 與 「民 主 制 度」,盲 目 鼓 吹 的 中 國 人。 坐 下 來, 靜 靜 的 把 東 西 文 化 的 異 同, 徹 底 暸 解 後, 再 高 聲 疾 呼 救 中 國, 也 還 不 遲。 避 開 一 些, 現 行 有 爭 論 的 問 題 不 談, 中 國 的 「人 權 思 想」、「政 治 哲 理」,比 西 方 的 只 高 不 低, 只 好 不 差。 從 古 至 今, 中 國 人 的 總 數, 比 西 方 人 至 少 多 了 數 倍。 但 在 歷 史 上, 死 不 瞑 目 的 孤 魂 厲 鬼, 比 西 方 少 得 太 多 了。 任 何 人 若 對 此 不 同 意, 可 先 將 東 西 方 歷 史, 對 照 一 讀 之 後, 再 來 討 論 。東 西 文 化 在 這 方 面 的 異 同, 也 是 我 們 要 向 世 人 報 告 的 題 目。

我 們 的 目 的, 不 僅 僅 在 於 重 振 中 華 文 化 的 自 信 與 自 尊。 我 們 要 的, 是 融 合 東 西 文 化, 創 立 世 界 新 文 化。 這 不 是 一 件 簡 單 的 事 情。 提 昇 中 華 文 化, 並 使 其 超 越 西 方 文 化, 也 還 未 達 到 我 們 的 目 的。 西 方, 基 本 上 拒 絕 接 受 東 方 文 化。


西 方 確 實 有 許 多 問 題。 一 半 以 上 的 家 庭, 因 夫 妻 離 婚 而 破 裂。 毒 品 氾 濫, 暴 力 橫 行。 連 許 多 十 歲 不 到 的 小 孩 子, 都 能 一 槍 一 個, 兩 槍 一 雙 的, 解 決 幾 個 老 師 同 學。 五 車 分 屍, 更 是 新 聞 畫 面 的 熱 門 題 材。 但 這 一 切 一 切, 確 實 動 搖 不 了 西 方 社 會 穩 定 的 架 構。 西 方 拒 絕 接 受 東 方 文 化, 除 了 夜 郎 自 大 的 心 態 之 外, 確 有 穩 如 泰 山 的 本 錢。


西 方 的 民 主 制 度, 給 予 「利 益 團 體」,「合 法」 打 壓 弱 勢 族 群 的 權 力 。更 剝 奪 了 一 般 百 姓, 擁 有 享 受 「仁 政」 的 天 賦 權 力。 任 何 一 位 「天 生 聖 人」,若 不 與 利 益 團 體 「同 流 合 污」,是 絕 不 可 能 一 展 報 負, 勤 政 愛 民 的 。所 以 美 國 的 少 數 族 群, 必 然 是 百 分 之 百 的 屢 戰 屢 敗, 又 何 必 浪 費 精 力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只 得 任 人 擺 布, 搖 尾 乞 憐。 天 生 註 定, 就 是 看 人 眼 色 的 二 等 公 民。 受 人 欺 凌 事 小, 還 得 「奴 才」 般 的, 替 「民 主 制 度」 吹 捧 一 番。 非 他 人 欺 凌 我 等, 是 我 們 自 己 不 爭 氣, 敗 在 人 手 。敗 軍 之 人, 還 可 搖 尾 乞 憐, 撿 得 一 些 殘 餘 剩 飯, 早 該 自 足, 安 貧 樂 道, 夫 復 何 言。「民 主 制 度」 將 打 壓 弱 小 合 法 化。 敗 者, 還 需 心 肝 情 願 的 永 為 奴 才。 此 種 政 治 制 度, 有 何 可 以 贊 美 之 處? 天 理 人 情, 是 人 人 都 可 以 理 解 的。 但 西 方 的 法 制, 使 一 般 人, 不 可 能 暸 解 那 朝 令 夕 改 的 繁 文 繁 法。 一 上 法 庭, 只 得 被 律 師 剝 削。 是 以 許 多 百 姓, 雖 受 欺 凌, 只 得 忍 氣 吞 聲。 無 錢 則 告 訴 無 門 也。 若 一 旦 被 告, 更 是 嚇 得 死 去 活 來。 西 方 這 「不 講 理」 的 法 制, 剝 奪 了 百 姓, 據 理 力 爭 的 權 力。

西 方 的 「法 制」,至 少 在 「民 事 訴 訟」 這 一 部 份, 是 不 仁 不 義 的。 但 是, 法 的 本 身, 也 不 是 個 壞 事。 今 天 的 事、 物, 與 人 際 的 關 係, 比 以 往 複 雜 太 多 了。「法」 是 可 以 更 明 確 的, 定 義 這 些 關 係 的。 定 義 明 確 了,「理」 才 可 以 「評」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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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創立世界文化新方向

Postby Tienzen » Wed Apr 25, 2012 1:53 pm

V:我們的工作與任務

  但 是, 世 界 的 和 平, 依 靠 著 東 西 方 互 相 的 暸 解, 與 互 相 的 尊 重。 只 有 在 利 益 與 共 的 情 況 下, 存 異 求 同, 和 平 共 存。 真 正 的 世 界 大 同, 必 須 有 一 個 共 同 認 同 的 世 界 文 化。 西 方 有 一 個 穩 如 泰 山 的 文 化, 是 不 會 主 動 與 東 方 文 化 求 融 合 的 。他 們 要 的 是, 世 界 的 全 盤 西 化。 是 以, 創 立 世 界 新 文 化 的 重 任, 就 落 在 我 們 中 國 人 的 肩 膀 上 了。


 破 除 西 方 人 夜 郎 自 大 的 心 態, 已 非 易 事。 要 動 搖 那 穩 如 泰 山 的 西 方 文 化, 更 比 登 天 還 難。 但 在 今 天, 登 天 也 不 再 是 難 事 了。 我 們 的 做 法 與 步 驟 如 下:


1. 先 讓 中 國 人, 徹 底 暸 解 西 方 文 化 的 本 質: 基 督 教 以 「原 罪」 論 立 教。 故 西 方 文 化, 以 「邪」 與 「惡」 為 根 基。 再 從 邪 惡 中 肯 定 「真 善 美」,並 進 而 發 揚 真 善 美。 西 方 人, 因 此 追 求 「真 善 美」 的 意 願, 較 中 國 人 強 烈。 基 本 上, 西 方 文 化 是 一 個 「善 惡」 鬥 爭 的 「兩 面」 文 化。


2. 先 讓 中 國 人, 徹 底 暸 解 中 國 文 化 的 本 質: 中 國 人 堅 信 「天 人 合 一」。天 理 就 是 人 理, 人 理 絕 不 可 違 背 天 理。 「惡」 是 違 背 天 理, 必 敗 無 疑。 是 以 中 國 人 的 「伐 惡 之 心」,不 如 西 方 人 積 極。「惡」 遲 早 必 敗, 何 必 伐 之。 所 謂 不 是 不 報, 時 候 未 到 也。 因 此, 又 何 需 西 方 的 「法 制」 呢?「順 天 理 人 情」 就 是 善, 是 人 人 該 做 的 家 常 便 飯, 不 需 追 求, 也 不 該 表 揚 。是 以, 中 國 人 對 求 善 抑 惡, 也 就 沒 西 方 人 積 極 了。


3. 先 由 中 國 人, 來 融 合 東 西 文 化: 西 方 那 「邪 惡 合 一」, 所 創 建 的 一 些 反 「邪 惡」 制 度, 是 可 以 「中 化」 的。 以 「仁 政」 思 想 來 充 實 「民 主」 的 架 構, 以 「仁」 除 「邪」,創 建 一 個 至 高 無 上 的 「仁 民 制 度」。以 「倫 理 道 德」 的 天 理, 來 充 實 「法 制」 的 架 構。 以 「理」 除 「惡」。創 建 一 個, 真 正 大 公 無 私 的 社 會 結 構。


4. 然 後, 我 們 將 教 導 西 方 「仁 民 制 度」,以 取 代 那 欺 凌 弱 小 的 「民 主 制 度」,並 教 導 西 方 「道 德 法 制」,以 取 代 那 壓 制 弱 小 的 「資 源 (金 錢) 法 制」。


5. 要 破 除 西 方 人, 夜 郎 自 大 的 心 態。 必 須 誘 導 他 們, 學 習 中 華 文 化。 最 大 的 障 礙, 在 于 「漢 語 文」 的 難 學 。我 們 自 幼 學 起, 至 今 還 是 不 知 道, 為 什 麼 「白」 字, 就 該 這 麼 寫。 為 什 麼 「紅」 字, 就 該 那 麼 寫。 上 「億」 的 中 國 人, 竟 然 從 來 沒 有 「在 意」 過! 英 文 則 不 然, 每 個 字 的 「根 源」 與 「字 根」,都 是 很 明 確 的。 也 不 需 要 讀 什 麼, 蓋 世 「祕 笈」。一 般 的 高 中 生, 都 能 懂 的。 一 些 花 了 些 「硬 功 夫」,學 了 中 文 的 西 方 人。 在 驚 嘆 「漢 語 文」 的 美 麗 與 活 力 之 餘, 私 底 下, 是 瞧 不 起 中 國 人 的。 連 自 己 語 文 的 來 龍 去 脈, 都 搞 不 清 楚, 還 談 什 麼 「文 化」 呢! 全 是 一 筆 「糊 塗 帳」!身 為 一 個 理 論 物 理 學 家, 我 絕 不 相 信, 漢 語 文 是 天 上 掉 下 來 的。 它 絕 對、 絕 對 是 「長」 出 來 的。 那 麼, 我 們 就 絕 對 的, 能 夠 把 它 的 來 龍 去 脈, 搞 清 楚 的。 有 一 個 清 清 楚 楚 的 語 文 系 統, 是 我 們 同 化 西 方 的 首 要 武 器。 是 第 一 步。 今 後 有 暇, 我 會 在 這 個 方 面, 做 些 研 究 的。
註: 本 文 發 表 六 年 後 (2004 年), 本 人 完 成 了 “中 文 字 根” 的 研 究. 請 查 閱 http://www.chinese-word-root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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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fashion momentum overwhelm the other party

Postby kgllgamy » Tue Apr 05, 2016 6: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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